【襄阳控制箱】临时用电控制箱有哪些规范
1、临时控制箱的控制系统应设置室内总控制箱和室外分控制箱或设置室外总控制箱和分控制箱,实行分级控制。
2、动力控制箱与照明控制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控制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安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有末级分控制箱,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一漏电,每台用电设配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控制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控制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控制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控制箱、开关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失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控制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控制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控制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控制箱,控制盘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
7、控制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